摘 要: | (2006年11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未来十五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是指导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通过,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无不欢喜赞叹、热烈拥护,我们佛教界要积极学习,认真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作出贡献。六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对各宗教团体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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