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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利·阿罗频多《社会进化论》奥义探赜
摘    要:阿罗频多之《社会进化论》,援引德哲蓝浦列希德之"心理主义"的提示,将人类历史划分为四个时期,即象征期、典型期、因袭期和主观期。就其心理性质而言,它们分别是宗教的和性(心)灵的、性(心)灵和伦理的、伦理和经济的、个体之内中"心灵"(自由)的醒觉,最后携全部有机质素向一体性原则回还,这是一从精神异化(下降)再到精神转化(上升)的进程。此四期前三者,似隐对印度之"族姓"四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戍陀)、"自性"三德(萨埵性、剌阇性、答摩性)和知识四品级(同一知、同情知、推理知和识感知)。其实,就个体而言,出生皆为"神圣",然一落地他又是一混合有体,而他一生的精神旅程就是要由"多"("无明"或"半明")而返于"一"("明"),由"混"("下心思"和"心思")而澄于"清"("高上心思"和"超心思"),这是他的"天命"。同理,一集体、一民族、一国家亦如此,其非是"心灵"的联合,而本身是一"心灵",一命运。既然也是"循环论",那么,每一时代都会有同样的视景,只是视点的高低不同而已,也就是说,都会有自己的主观期,其标志就是学术与文化的自由与繁荣;每一个人也会有自己的主观期,只要他自觉地不懈地变化气质,那么光明自然就会降临。阿氏指出,这"心理主义"之史观的典型,就是远古并后下每一时代的那些"天人师"或"圣人"们发现并实践"心灵"的一生,与人类命运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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