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作茧,勿削足——关于“概念”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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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中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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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我们关于概念的定义,一直存在着过窄的毛病。经典作家,包括黑格尔、列宁和毛泽东关于概念的论述,当然是有权威性的生动的,但是应该看到,他们的论述主要是在辩证逻辑的范围而不是在形式逻辑范围中的,他们论述的“概念”基本上属“深刻概念”和“科学概念”。归结起来,可以用这句话来说明“定义过窄”的问题,即: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总和的思维形式。”第一,所谓“客观事物”指何而言?“客观事物”极易与“现实中已客观存在的实体事物”混为一谈。于是那些在现实中尚未和暂未存在的客观事物,如“共产主义社会”之类的概念就不知所归,“飞碟”这类假说概念便不能被视为概念或只能视为“虚概念”(甚至“虚假概念”,“空概念”),“虚概念”的种种问题和争端由此产生(关于虚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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