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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不贪财
引用本文:孙溥泉,刘哲锋.医不贪财[J].道德与文明,1988(3).
作者姓名:孙溥泉  刘哲锋
摘    要:我国古代医家认为,作为一名医生,应该以治病救人为目的,不应贪图钱财。唐代名医孙思邈言:“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络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冥中,自感多福者耳。”清代名医费伯雄劝诫学医的人,只能抱有救人的愿望,不应带有谋取私利的私心。宋代张杲在《医说》中言:“凡为医者,须略通古今,守仁义。”不贪图名利,而“专博施救援之志”。明代龚信在《明医箴》中说,作为一个高明的大夫,应该“心存仁义……不计其功,不谋其利”,无论贫富贵贱,在治疗用药时都要同等对待。李梃《医学入门》曰:“治病既愈”是医生份内的事情,不可过多地向病人索取财物,“但当听其所酬”。如果患者家境贫寒,就应“一毫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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