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释的形式基础和证据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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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静.论解释的形式基础和证据基础[J].哲学研究,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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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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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师范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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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析哲学运动及其遗产”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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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戴维森在 1967年发表他的著名论文《真理与意义》后, 学界把他关于真理与意义的理论称为戴维森纲领 (Davidson’sprogram)。戴维森纲领的卓越之处在于戴维森将塔斯基的约定 -T (conven tion T) 做了适当修改, 将真理理论相对于特定的语言及其使用者, 使约定 -T与意义联系起来, 为自然语言的恰当的语义学提供了一个清楚的、可检验的标准。戴维森基于“彻底解释” (radicalinter pretation) 概念提出的解释理论是戴维森纲领的重要内容, 其要旨在于说明理解 (understanding, mak ingintelligible) 一个言说者的言说行为所必须涉及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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