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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阳明学中良知的道德自身意识问题——以耿宁对王阳明"三个良知概念"的划分为中心
引用本文:秦晋楠.再论阳明学中良知的道德自身意识问题——以耿宁对王阳明"三个良知概念"的划分为中心[J].道德与文明,2021(5):137-144.
作者姓名:秦晋楠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 北京100088
摘    要:在耿宁对王阳明良知思想的诠释中,道德自身意识这一概念至关重要.围绕这一概念,可以发现耿宁的诠释与阳明的良知学说之间存在着一些思路上的差异,具体体现在耿宁对自然、本体和本能三个概念的诠释之上.通过对这一思路差异的揭示,可以进一步分析耿宁的诠释与阳明学对道德问题的两点方向性不同,也即耿宁的诠释独有的特色:由道德呈报主体;自然的非道德性、反道德性.

关 键 词:道德自身意识  自知  本体  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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