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状态和规范性——对威廉斯内在理由论的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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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东华.理想状态和规范性——对威廉斯内在理由论的批评[J].道德与文明,2021(3):14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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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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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哲学系 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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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威廉斯的内在理由论是关于实践理由的主观理论,它将欲望作为规范性的标准和最终根据.奎恩批评理由的主观理论是对实践理性的工具主义理解,它会取消理由的规范性维度,进而取消规范性本身.作为回应,威廉斯用行动者在理想状态下的欲望取代行动者的现实欲望作为规范性的根据.一方面,该理想状态是规范性的具体标准;另一方面,该理想状态自身的规范性在于行动者的理性本性.威廉斯的理想化方案挽救不了理由的主观理论.首先,威廉斯所设置的理想状态无法保证现实的规范性;其次,威廉斯将规范性奠基于行动者的理性本性将使其对外在理由论的批评失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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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由 理想状态 欲望 实践理性 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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