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斯密、弗里德曼和德鲁克三位学者提供了一种贴近企业实践的视角去理解商业与道德的关系,希望在真实且具体的商业实践中看待企业伦理问题.斯密强调人的私利心,但他反对把自利与损人等同,主张将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统一;弗里德曼继承了斯密"人性自利"的假定,推崇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展开公开而自由的竞争,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法律和基本的道德规则约束下追求利润;德鲁克认同弗里德曼关于企业应该固守盈利本分的观点,认为企业应在绩效能力和职权能力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地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企业的发展能够促进社会共同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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