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的多重逻辑意义 |
| |
作者姓名: | 杨树森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 |
| |
摘 要: | 普通逻辑教材在谈到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时,指出“一个语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用来表达几个不同的概念”,但举的都是实词与具体概念的例子①。其实这种一词多义的现象不仅存在于实词与具体概念之间,也存在于一些虚词与它们所表达的逻辑常项之间。下面我们以“或者”为例说明这种现象。据笔者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或者(或)”一词至少可以表达四种不同的逻辑常项。一、表达相容的选言命题的联结硕,即现代逻辑中的析取词“V”。例如相容的选言命题的公式写作“P或者q”,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非A”。下列语句都是相容的选言命题:【fi胜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