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结构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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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京华.创造力结构初探[J].心理发展与教育,1986,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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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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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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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创造力的构成要素所谓创造力是指在各个实践领域中、提供独特的具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物的能力。创造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那种提供对于社会文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物的能力属于狭义的创造。例如科学上的发现与发明以及艺术作品,这种创造力是少数人才有的。那种提供对本人来说是新颖的,前所未有的,具有个人价值的产物的能力称为广义的创造力,如小学生通过独立思考,采用一种老师没有教过的方法解算术题,如用(8-3)来求7+7+4+7=?广义的创造力,除了智力落后者外,一般人都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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