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贺麟论“三纲”的现代意义及其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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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根友.陈寅恪、贺麟论“三纲”的现代意义及其反思[J].孔子研究,2015(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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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根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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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国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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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阐释和实践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4JZD040)的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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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寅恪与贺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肯定"三纲"之于中国现代道德建设的意义。陈寅恪通过对王国维自杀原因的文化学分析,高度肯定王国维为旧道德殉难的精神意义,认为王氏自杀恰恰体现了他"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而且,陈氏认为,《白虎通德论》中的"三纲六纪"的道德伦理思想是中华文化精神所在。贺麟先生认为,"三纲"是"五常"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比五常更具有道德伦理的约束力。如果经过自由意志的过滤,"三纲"的绝对伦理要求恰恰与康德讲的"绝对命令"有相通之处。陈、贺二先生对"三纲"现代意义的阐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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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纲 五常 现代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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