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教育中的德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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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邦山.论书法教育中的德育功能[J].美与时代(上半月),2005(1):9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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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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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黑河学院美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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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书法是一门有着浓郁的东方情调的民族艺术,它把造化与心灵相融合,变具象为抽象,化物态为情思,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美学追求,人文精神,聪明才智和思想感情,成为一个反映生命的艺术,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学习书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性情的陶冶,意志的锤炼和精神文明的培育过程,因而,书法教育有极好的德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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