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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这一个与个体——试论原联想中的范畴化与时间意识中的个体化
摘    要:胡塞尔并未系统地分析形式本体论,因此有研究者认为胡塞尔形式本体论没有完备的系统结构。但胡塞尔对范畴的现象学构造可以作为线索来澄清胡塞尔形式本体论系统的范畴结构,本文的目标就是在胡塞尔的被动综合分析中刻画范畴构造的秩序与层次。本文首先探讨了客体化行为解释意义起源问题的有限性,以及"前述谓的"对意向性经验的限制所标明的范畴构造场所,即在被动综合中感受材料获得意义与范畴结构;其次,考察时间意识和原联想中的范畴构造,分析时间意识中个体化构造与原联想中范畴化构造的差异;最后,解释意向性经验中句法范畴与被动综合构造中基底范畴的差异、胡塞尔对基底范畴中这一个与本质的区分,以及个体、具体项与抽象项的区分。本文借助个体化的构造分析了"这一个"与个体的差异,并借助个体化与范畴化的区分刻画了个体化中本质单个体("这一个"与具体项)和本质范畴(抽象项)的差异。本文的最终结论解释了胡塞尔形式本体论系统具有句法范畴、本质范畴与本质单个体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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