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济学家克拉克认为,"所谓财富,是指那些物质的、可以转让的、数量有限的人生幸福的源泉。"(克拉克,第1页)可见,财富的内涵是它的物质承载、价值兑换以及属人的主观感受种种规定性。经济学的财富范畴还有着被产权化所定义的剩余产品、产权、可兑换性等特征。上述规定同时揭示了财富的多向度性质。伦理学视域中的财富研究,在于提升对财富本质的伦理认识,确立财富的价值存在方式及其规定性,使伦理学意义上的财富理解与经济学、法学等对财富的解读相互促进和补充。笔者认为,伦理学对财富的审视,主要应从"尺度伦理"、"他属伦理"、"应然伦理"以及"共享伦理"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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