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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克拉底鲁篇》中的“人为—自然”之辩
摘    要:人为(Nomos)—自然(Phusis)之辩在古希腊思想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柏拉图的哲学本质就是要回答其中的问题,在根本上消除和超越人为—自然之辩。《克拉底鲁篇》详尽描述了基于人为和自然的不同名称理论,证明了克拉底鲁的自然主义和赫摩根尼的人为约定主义依据了赫拉克利特和普罗泰戈拉这两种根本上相通的理论,从而,名称问题上的人为—自然的对立是表面的,关键在于克服自然之为流变的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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