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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后期的德意志地区法律的变化
引用本文:孙悦博.中世纪后期的德意志地区法律的变化[J].四川心理科学,2014(6):186-186.
作者姓名:孙悦博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摘    要:罗马法是罗马时代订立的种种法律和其精神的体现。自公元5世纪起的日耳曼人建立的国家多采取与罗马法不同的习惯法作为其法律基础,经过数个世纪的发展。带有罗马法痕迹的法律和法典渐渐在日耳曼地区的法律条文中显露。经过从外部留学归来的法律学者的不懈努力,罗马法逐步战胜了以《萨利克法典》,《萨克森明镜》为代表的日耳曼习惯法。随着新的法律条文的传播,在地域和学术等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对社会大众的行为思想,产生了具体的改变。

关 键 词:罗马法  法律职业化  萨克森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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