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的伦理道德思想——《复活》中的道德自我完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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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二林,王卫华.托尔斯泰的伦理道德思想——《复活》中的道德自我完善思想[J].道德与文明,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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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二林 王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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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能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伦理道德思想核心的,要算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复活》(1889—18-99)了。作家最初的构思是以一件诉讼案为基础,写一本道德教诲的小说。但在十年创作过程中,他几易其稿,主题有所变化,最后写成一本表现尖锐的阶级对立、政治意义很强的社会问题小说,书中的托尔斯泰主义的伦理道德思想也异常集中。《复活》中有许多关于良心、人性等道德思想的探究,可最主要的是通过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卡秋莎的“忏悔”和“宽恕”,走向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复活”,使“人性”由丧失到复归,集中地表现了作家“不以暴力抗恶”、“博爱”等思想,从而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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