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兴观群怨”说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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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节末.孔子诗论“兴观群怨”说新解[J].孔子研究,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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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节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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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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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孔子说诗可以“兴、观、群、怨”,有人认为这是现实主义观点,有人认为这是诗的抒情说。本文不同意这些看法,认为所谓兴是断章取义,即由特定思绪触发,将诗中某一两个意象从整首诗中抽取出来并转到修身治国上去。观即观志——一人或一国之志。群是群居相切磋,达到对诗句象征的观念的认识。怨即抒发抱负,针砭时弊。这里面兴是关键,有兴才有观、群、怨,才能起孔子认为诗应起的社会作用:提高人的道德境界,使天下拨乱为治。而这些与现实主义说,诗缘情说不相关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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