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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珍教友劝人遵诫守法,免遭一场大祸
引用本文:吴恒春.刘洪珍教友劝人遵诫守法,免遭一场大祸[J].中国天主教,1990(3).
作者姓名:吴恒春
摘    要:四川省武隆县罗家堡天主堂有一位老贞女刘洪珍,她为人憨厚朴实,格守规诫,于1988年7月,以天主十诫中的第五诫(毋杀人、打人、骂人、害人,恨人)教育自己的侄儿刘恩甫,免遭了一场大祸。事情是这样的:刘恩甫夫妇,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第二胎。乡,村领导知道后,对刘恩甫进行了教育并要施以罚款。刘恩甫为此火冒三丈,气势汹汹地说:“谁要罚我的款我就和他拼了。”刘洪珍知道后,立即赶到侄儿家中予以劝说,进行遵诫守法教育。她说:“你们是天主教友,应认真遵守天主十诫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绝不能行凶犯罪。”经刘洪珍这样一说,刘恩甫夫妇才把气平息了。当乡、村干部到他家时,刘恩甫夫妇便很有礼貌地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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