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天台智顗判教的三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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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海燕.论天台智顗判教的三条标准[J].法音,2008(8):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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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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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台智者大师诠释《法华经》的目的,旨在将佛陀整个说教看成一个前后连贯的体系,其判释各种教相即是对一代佛教作体系化的梳理。大师之判教相,即是设立三条判教的标准,以为诸教有关教化方法和内容性质的特征做纲领性的定位。一曰根性融不融,二为化道始终不始终,三是师弟远近不远近。以下分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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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智者大师 标准 判教 《法华经》 体系化 佛教 佛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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