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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的以律注经与法律儒家化——以《公羊传》何休注为切入点
作者单位:
;1.山东大学法学院;2.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摘 要:
东汉时期,以经注律之风大兴,经学开始渗透入法学领域,法学受到经学极大的影响。同时,亦有以律注经之现象发生并盛行。所谓以律注经,即援引汉代律令制度来解释儒家经书大义,何休即其代表人物之一,而其所注《公羊传》则为运用这种方法的代表性作品。实际上,汉代社会历来经律并重并用,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以经注律与以律注经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两者分别推动了法律儒家化与经义法律化的进程,并共同促进了经律融合。
关 键 词:
《春秋公羊传》
何休
以律注经
经律互注
法律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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