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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依赖与服务:对社会责任的一种新解释
作者姓名:张乾友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VZL016)。
摘    要:现代个体是一种依赖性的自主主体。作为自主主体,他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目的;作为依赖者,他却必须通过其他人来实现由自己决定的目的。代理理论在这种依赖性中发现了代理者用自己的目的替代委托者目的的可能性,即代理风险,并提出了通过增加代理成本与设置代理责任来消除这种风险的两种解决办法。托管理论在这种依赖性中发现了设置托管责任的必要性,并认为这是让授托者的目的遵循正确理由的前提。这种依赖性提出的是服务的责任,即每个人都有责任通过对其他人的服务来助其实现自主,并将服务者作为手段的可替代性作为判定服务的标准。

关 键 词:自主 依赖 服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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