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尊“我”思想的内在逻辑结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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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夫之的尊我思想既有一个形成的历史过程,也有一个隐然成形的内在逻辑结构。在存在论层面,王夫之论证了肉身性之我在尽孝、尽忠的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性地位。在道德领域中他激烈地批判历史上诸种无我论,要求挺立个体之我作为道德承担者与实践者的主体性地位,殷切呼唤豪杰精神,号召个体具有承担大公至理的道德担当意识。在认识论及社会历史领域,其尊我思想表现为重视我的认识能力与认识主体的地位,在变化日新的历史过程中对明日之吾(即未来之我)充满着期待。王夫之的尊我思想是对阳明心学重视道德主体性思想的正面继承与发展,初步体现了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家重视个体精神的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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