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准词“阿悯”的教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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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从恩霖.求准词“阿悯”的教法规定[J].中国穆斯林,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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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从恩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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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阿拉伯语言学家认为,“都阿”(祈求词)之后的“阿悯”,就其读法而言,可读长音,亦可读作短音;就其词义而言,“阿悯”是的缩写,意即:我真诚地求真主允准此祈求。诸教法学家对“阿悯”一词的主张众说纷云。仅语音读法,一般有四种意见:①读长音;②读短音;③长音轻读;④长音重读。据伊本·安巴里记述,“阿悯”应该短音重读,其中只有第四种读法为主动词形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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