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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义务论伦理的内生现代性转化——兼与陈嘉明教授商榷
引用本文:郭晓冉.论儒家义务论伦理的内生现代性转化——兼与陈嘉明教授商榷[J].管子学刊,2018(1).
作者姓名:郭晓冉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陈嘉明教授在《中国现代化视角下的儒家义务论伦理》一文中认为,儒家义务论伦理是一种单边式义务,权利缺失是儒家义务论的根本缺陷。因而需要引入西方权利观念来建构我国现代义务伦理。实际上,我国儒家经典著作中不乏关于双向性义务与权利的相关论述。更为重要的是,儒家义务论伦理具有开化出现代性义务论伦理的可能性。在重视权利之于义务重要性之余,必须意识到权利实现是以义务遵守为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在这点上中西文化具有通契性。故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义务论伦理能内在衍生出现代权利概念,即义务本位能够开化出权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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