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政治学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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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海涛 沈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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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教育部高校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上海大学分中心;3. 江苏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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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研究”(项目号:18ZDL2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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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空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制度。主体功能区规划本质上是一种事关战略发展全局的空间生产,具有鲜明的社会政治属性。基于国土空间的公共物品属性,政府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权力主体,其权力运行应充分保障公民个人空间权利。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空间需求为导向,实现人口、资源、产业、环境等在国土空间格局中的合理均衡分布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有效规避了权力与资本的共谋,有力保障了居民空间权利,彰显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空间生产正义、空间分配正义与空间消费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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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体功能区规划 空间生产 空间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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