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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的规范逻辑
作者姓名:丁宇峰  付坚强
作者单位:1.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2. 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1FXB00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宅基地流转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其法律规范的核心困境在于如何确定流转的范围、实现“三权分置”和处理房地关系。首先,在流转范围方面,通过分配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关系说明受让主体应实现一般化。立法上应随改革推进而实现规范化,解释论上则应论证居民购农房合同的有效性。其次,“三权分置”中资格权构造为集体经济组织法内的分配制度,而宅基地使用权则随着房屋的建成呈现去身份的特性。再次,在房地关系上应坚持“房地一体”,这不仅符合我国不动产物权的体系逻辑,也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需要。

关 键 词:宅基地流转  规范逻辑  去身份化  房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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