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西哲学各自的基本特点,可在它们各自的本体观念中体现出来。西方哲学从古到今基本上只满足于抽象本体自身——自在本体,体现的是一个抽象的主体原则(割裂对立面的、非此即彼的知性逻辑原则)。以抽象主体原则为核心的一切哲学体系,永远处在主体及其现象界的分离和抗争之中。中国哲学,到宋明理学为止,其本体观念一贯是一个道或理,探求的是一个自为本体的实在性,体现的是一个统观整体的辩证主体原则(坚持对立面统一的思辩理性逻辑原则),其哲学系统,则在不同形式上永远处在本体现象界的对立统一之中。中西哲学的上述特点更清楚地体现于各自的宗教观上。有关本体的抽象主体原则与辩证主体原则的对立,不是一个局部的本体论问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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