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充分认识宗教存在长期性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重要而科学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如何正确认识“相适应”的理论依据、科学内涵、历史意义,并由以落实到现实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途径和实现方式,真正做到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是当前宗教工作部门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研讨活动需要予以关注的一个理论课题。我们在这里选择了一组有关“相适应”的论点,希望有助于把这个问题的探讨与实践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