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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问題以及对这一问題的新实証主义解答的批判
引用本文:И.納尔斯基,王兴成.意义问題以及对这一问題的新实証主义解答的批判[J].世界哲学,1964(10).
作者姓名:И.納尔斯基  王兴成
摘    要:作者在本文中討論狹义的意义,即符号的意义問題。他說“維也納小組”的新实証主义者把“有意义性”和“可检驗性”等同起来。这个“意义是检驗方法”的公式成为一系列新实証主义“意义”观念的出发点。这些观念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把意义归結为主体对符号的这种或那种反应,其中包括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这种看法与石里克的看法相接近。罗素也把意义解释为詞或符号对行动的关系。維特根施坦晚期认为意义是用詞的方法。作者认为把意义看作反应、行动,是不正确地把动物行动的特征搬到人的自觉活动方面来。(二)是把意义同由符号組成的結构等同起来。这一看法在一定范围內是正确的。这里牵涉到意义的形式化解释、机器翻譯等問題。但作者认为卡尔納普、奈伊拉特都把这种看法絕对化了。作者在批判新实証主义对意义看法的同时,自己也提出了一个关于意义的定义。他說,意义是由詞或由符号来代表的信息的不变項。这个定义着重提出信息,也指出意义不直接反映现实。那些經常具有意义的符号的认識作用也是間接的。由于符号本身具有約定性质,它不能反映现实,但它能促进反映现实的过程。关于意义是物质还是精神的問題,作者认为这取决于意义表现在什么信息結构中。它在邏輯关系中是精神的,在生理或机器的信息中是物质的。作者还主张不可能寻找出意义的一般定义,正如不可能寻找出“一般存在”那样。最后作者认为他在文章中提出的关于意义的定义有实践上和理論上的优越性,因为它指点我們根据相应条件运用意义形式中的一种,而新实証主义的主观主义观点则在这方面会起妨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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