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宗教界办实事──长沙宗教房地产遗留问题落实追踪 |
| |
引用本文: | 徐炯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宗教界办实事──长沙宗教房地产遗留问题落实追踪[J].中国宗教,2000(6). |
| |
作者姓名: | 徐炯权 |
| |
摘 要: | 聚焦三个宗教老大难问题 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0号该处系长沙市天主教爱国会修院。宅地面积为860平方米,有216平方米的平房两栋,文革中长沙市原北区房管处将此房地产交原北区使用。1992年,法院易地新建时,没有经市天主教爱国会同意,将旧房与宅地转卖给区政府所属中南电丁器材厂。市天主教爱国会知道后,立即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归还宅地使用权,以解决修士、修女的学习和生活用房困难。1993年,北区法院搬家前后,市党政领导明确表示问题没有协调好之前,中南电工器材厂不能搬入。但该厂以与法院有约为由,强行破墙打洞…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