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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辞典
摘    要:清规道教宫规内对违犯戒规道士的处罚条例。道教创立时便规定:凡道民犯法者,先原谅三次,如仍不改过,才给以惩罚。其目的是“闻人有过助其自诲。”使在净室中向神叩头思过,以乞求“诸大神原其不及”。若人有小过,可让其自隐其过,只要修路百步,即可立功赎过。若人饮洒一斗者,笞三十,谪三日。随着道教组纵的发展,清规亦日益完善,金元之际,全真道的清规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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