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的概念是西方哲学中的最中心概念之一,但是毫无疑问,它并不是一个人们具有统一意见并且得到明确定义的对象。这个概念的出现乃是由于人(不论是个人还是人类这一物种)的一种需要:把他们自己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和与众不同的东西。并且,这种不同的性质既是形而上学的又是伦理学的。关于人格(personhood)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乃是何种特质和属性从本质上把人同所有其他类型的实体区分开来的问题;伦理学的问题乃是人的何种东西使得他们既具有道德价值(因此不应该以某些方式对待他们)又具有道德责任(因此对他们的行动能合理地进行褒、贬、奖、罚)的问题。人的形而上学的概念同伦理学概念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清楚的:它们是否是相同的概念、相同的实体概念、抑或一个是另一个的充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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