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本质在于约束性”驳论——答夏伟东同志 |
| |
引用本文: | 肖雪慧.“道德本质在于约束性”驳论——答夏伟东同志[J].哲学研究,1987(3). |
| |
作者姓名: | 肖雪慧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学院政治系 |
| |
摘 要: | 《哲学研究》1986年第8期所刊夏伟东同志《略论道德的本质》一文(简称夏文)针对我的《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一文(刊于1986年2月3日《光明日报》)提出不同意见。对此我表示欢迎。但是夏文没有根据地指责我在把主体性问题引入道德领域时“以占领‘空场’为理由”,“把道德的规范性与约束性”“置之度外”,采用了一种“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的“方法论原则”。这种曲解原意,强加于人的讨论方法令人遗憾。因篇幅所限,我不想就夏文对我的指责进行辩护,只想就一些原则分歧谈谈看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