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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检视
作者单位:;1.河海大学法学院;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3.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4.河海大学
摘    要: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能够在义务人不履行环境义务时,及时实现生态环境的修复,维护环境公益,并通过对义务人追缴履行费用,避免环境义务人转移责任,实现污染者负担原则。但目前环境行政代履行仍存在法律规定不完备、缺少与其他公法机制的衔接、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修复的履行内容等问题。为此,应根据生态环境修复的需要,明确环境行政代履行的授权性规定及行政主体的监管责任,完善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与其他公法机制的关系。

关 键 词:环境行政代履行  环境公共利益  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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