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效果论及其不足——关于道德判断根据的考察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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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曦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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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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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大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skqx2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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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效果论将行为效果视作道德判断的最终根据,其预设是行为效果具有公共性,可以成为公共对象。效果论的初始概念是利益,利益对于不同行为者具有差异性,它可以分为一阶利益和二阶利益。效果论比动机论更具有操作性,也更有利于增进福祉,但其不足之处是道德判断的对象不明确,且偏执于最大幸福。对效果论的修正方案是:凡是增加应事者利益且不损害第三者利益的施事行为,都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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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效果论 利益 道德结构 道德判断 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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