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人权·民意--西方限制立法的自然法哲学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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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向峰. 理性·人权·民意--西方限制立法的自然法哲学之维[J]. 学海, 2003, 0(5): 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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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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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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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立法进行必要的和合理的限制 ,符合已然形成的以国家—市民社会二元结构为表现形式的政治现实 ,是关乎现代立宪主义政治制度设计能否实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终极意义上讲 ,自然法是立法的准绳和价值判断标准 ,因而对立法的限制主要体现为自然法对立法的限制。具体来说 ,要对立法进行限制进而使之符合正当性、合目的性、合法性的判断要求 ,应从合乎理性、保障人权和遵从民意等维度对立法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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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 理性 人权 民意 |
Reason, Human Right and Will of Peo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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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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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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