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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依法行事
摘    要:正古今不但多有依法行事语,也多有依法行事案例。苏东坡《东坡志林》所载一事,颇有意思。北宋元丰初,河南白马县有县民被杀,因为畏惧强贼,无人敢报告官府。于是有人投匿名书于县衙门口,弓手捡到而不识字,让门子看,听门子读后,即去把强贼捕获。而处置此事时,杀人者须法办外,县吏还认为:法禁匿名书,门子知为匿名书而读给弓手,实已犯法。匿名罪按法当流放,所以觉得有些为难,于是上报府里。开封府尹苏子容因此上殿论奏,以为杀人并不关门子事,而门子告捕,虽认可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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