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的越位与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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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明法.慈善事业的越位与缺位[J].科学与无神论,2011(4):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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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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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金华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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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东部沿海地区的一所寺庙收养了4名儿童,寺庙管孩子的食宿,长住寺庙的居士对孩子进行私塾式教学。在还不懂事的时候,孩子成天与僧人在一起,听着阿弥陀佛长大,过早地感觉轮回的恐惧,是不是太残忍了?儿童由寺庙收养,不符合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是寺庙慈善事业的越位,也是我们社会福利事业在某个环节上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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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儿童 寺庙 慈善事业 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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