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双方合理确定合同基数的激励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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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正龙,雷星晖,沈荣芳. 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双方合理确定合同基数的激励模型[J]. 心理科学, 2003, 26(2): 372-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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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正龙 雷星晖 沈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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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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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引言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成败负有主要责任 ,而经营者的报酬设计对他们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且 ,两权分离的程度越高 ,激励性报酬在缩小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差异 ,并在降低监督成本方面的作用就越高。因此 ,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制度是经营者激励机制良好运行的关键。经营者报酬主要包括经营者的基薪和剩余索取权两大部分。基薪一般不与经营者的业绩挂钩 ,对经营者没有什么激励作用 ;剩余索取权将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较为明显。剩余索取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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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有者 合同基数 激励模型 企业经营者 目标利润 |
Incentive model of contract cardinal numbers the two parties of owners and managers determinereasonab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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