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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伦理体系》中的整体主义
摘    要:在黑格尔的《伦理体系》中,他以体系化的方式对现代社会的伦理秩序做了重要的重构,在那里,个体是作为体系中的人而被呈现出来,它既有形式伦理的特征,也包含着经验实在的因素,是黑格尔在综合了近代的自然法理论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首次做出的体系化尝试。在黑格尔看来,个体只能在伦理的体系之中才能说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这是自启蒙运动以后,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因为自由的精神应当被融入到总体之中,民族精神要远高于个体自由之上。接着,黑格尔把体系的建构作为阐述伦理秩序的现代性的重要依托,共同体优先于个体而存在,在此意义上,黑格尔在亚里士多德伦理观念的基础上融入了现代性的观念,使其具有可以用来分析当代社会形态的作用,因而,观念上的体系化是构建现实体制的前提。本文将系统厘清黑格尔在《伦理体系》中所阐述的整体主义思想,以及自由主义对这个思想的批判,并对整体主义和自由主义观念在文本解读的基础上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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