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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未婚同居
引用本文:谢炳国.拒绝未婚同居[J].天风,2012(5):64.
作者姓名:谢炳国
作者单位:上海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
摘    要:3月19日《人口导报》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修改《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此言一出,舆论哗然。对于热议,黄细花表示,"降低法定婚龄男女都为18岁,这是法律应给予的一种公民权利","法定结婚年龄过高导致那些未达法定婚龄而想结婚的人,采取用假身份证、虚报年龄的办法领取结婚证,甚至干脆‘未婚同居’,但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这无疑隐藏了诸多社会隐患。"

关 键 词:未婚同居  婚前同居  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  人大代表  婚姻法  婚姻关系  基督徒  爱情与婚姻  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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