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应有之改革 |
| |
引用本文: | 韩清净.佛教应有之改革[J].佛教文化,1997(1):20-20. |
| |
作者姓名: | 韩清净 |
| |
摘 要: |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迄今千余年,经六朝隋唐,大乘佛理在中国独得发扬光大,此则为中立足以自豪者。然近年以来,佛教颇有衰落之势,普通人对佛教亦有误解辞,甚旦斥教徒为寄食阶级,佛理为无益社会。实则佛理并非无益社会,教徒亦不当为寄食阶级。普通人之所以有此误会者,乃由于佛理之未能通俗,社会之日趋混乱,而明了佛理之人又未能尽其分所当为,使佛理推用于社会。是故今后改革佛教应从两方面下手,第一,应注重佛理之发挥,第二,应尽量使佛理应用于社会。关于前者,须知佛教本质乃以理证为本,放理不得发扬,则教不能兴盛。理得显…
|
关 键 词: | 佛教思想 佛理 知识分子 普通人 大乘教 社会化 六朝隋唐 自利利他 信仰者 道德问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