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文随该明确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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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立.合同条文随该明确与确定[J].思维与智慧,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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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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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逻辑与语言学习》1990年第4期的“问题求解栏”刊登了《问题出在哪里》一文。该文说:去年秋冬之间,S市木材厂(甲方)供销员,到N市森林开发公司(乙方)联系购买纤维板原料柴。按以往双方订的合同规定,这类原料柴在N市验收,每吨单价50元。这次甲方要求货到S市后,在厂里过磅验收,情愿每吨付给一定比例的损耗。经过双方协议商量.在合同中规定了一条: “确定在S市木材厂厂内验收过磅,除按验收数每吨付给50元外,再付给N市森林开发公司30%的损耗”。后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对如何计算这30%的损耗出现了明显的分歧。问题出在哪里?依我的看法,问题出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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