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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疗纠纷看病案的质量问题
引用本文:陶春,杨清秀,宝儒林,林琳.从医疗纠纷看病案的质量问题[J].医学与哲学,2007,28(3).
作者姓名:陶春  杨清秀  宝儒林  林琳
作者单位:1. 内蒙古民族大学医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00
2. 通辽市医学会,内蒙古通辽,028000
摘    要:病案既是医疗行为的唯一载体,也是医疗保险理赔、损伤和伤残鉴定及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又是证明医疗行为正确与否的重要证据.但是,目前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中病案管理和书写均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这不仅容易直接导致医疗纠纷,也给解决医疗纠纷和司法鉴定带来一定困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医疗纠纷中的被告--医方带来不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即存在举证不能、举证不力的应承担责任1].因此,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案书写,提高医务人员的病案管理意识,对防范和解决医疗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内蒙古某市医学会在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中,发现病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防范对策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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