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汉传佛教僧人的遗产继承问颢
作者姓名:张建文
摘    要:在我国,立法工作以无神论作为基础,通常国家法的制定和通过根本不考虑宗教法的规定和立场,由此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国家法与“宗教法”(编者注:我国尚无国家制定的《宗教法》,更无宗教界自定的宗教法。此处提到的“宗教法”慨念亦不明确,估且保留,待研讨。)在特定的法律问题上的紧张关系。

关 键 词:遗产继承  佛教僧人  宗教法  立法工作  紧张关系  法律问题  国家法  无神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