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他人不是作为客体或对象向我显现 ,这个说法 ,并不只意味着我不把另一人作为我支配的一个东西、一个“某物” ,而且还主张 ,在我自身与他者们 (theothers)、我与某人之间建立的原初关系不能被不恰当地说成是占有、把握和受制于客体的认知行为。这个被假定是外在的客体实际上已经被我包含了 :因此内在和超越的含糊身份也已经被我包含了。与他者们的关系正是这种含糊性和唯心主义哲学的老传统的终结。在这种唯心主义老传统中 ,语言的出现只是一个辅助因素、一种手段 ,通过它使严格说来是发生在我们内部的事情让外人知晓 ,或者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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