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轻法"的伦理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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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广荣.孔子"轻法"的伦理辨析[J].道德与文明,2004,1(4):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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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广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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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授,安徽,芜湖,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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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孔子毕生以创建“仁学”伦理文化、丰富和发展传统周礼为己任 ,未将思考和阐发当时的法和“法制”问题作为自己主要的人生目标。政法不分的专制统治模式使他的“为政以德”主张合乎逻辑地具有“为政以法”(“为政以刑”)的特质 ,“为政以德”也合乎逻辑地含有“为法以德”的思想。从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特性和《论语》看 ,孔子不仅不“轻法”,而且对法和“法制”是给予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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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孔子 为政以德 封建专制 伦理辨析 |
文章编号: | 1007-1539(2004)04-0032-03 |
Ethical Analysis on Confucius's "Negligence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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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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