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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意义理论和分析性
摘    要:自康德以来,分析性(analyticity)作为哲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就已被哲学家们广泛地使用。然而,由蒯因引发的对分析性的批判使得原本似乎很自然的分析性概念变得千疮百孔。为了辩护分析性概念,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语言哲学理论。就目前看来,基莲·罗素(Gillian Russell,2008)的多重意义理论似乎是最有希望为分析性概念作出实质性辨护的理论。但是,基莲·罗素却认为在包含指称确定项、特质、内容和外延这四种意义的多重意义理论中,分析性的对象应该是指称确定项,这导致了一系列难以辩护的问题。在她工作的基础上,本文将首先给多重意义理论一个更清晰的刻画,进而论证在多重意义理论下只有作为特质的意义才最有希望为分析性概念作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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