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先秦诸子论名,旨在匡正名实相怨的时弊,公孙龙也不例外。但是其以实正名的学说宗旨,却并不为同时代诸子赞同,以致荀况斥之为"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究其原因,乃公孙龙所论之名,与此时代之一般理解旨趣殊异。概言之,公孙龙看到了"名"的两种用法,即名既可命物(个体物),是为"物名",亦可命实(个体物的性质),是为"实名"。公孙龙特别强调的是为当时人所忽略的后者的意义,其价值与其说是逻辑的,还不如说是形而上学的。不管是与公孙龙的同时代诸子相比,还是从其后的中国哲学发展的思维取向来看,这一发现和阐述都是独特且别具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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